「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侯漢廷等4人被控與中國留學生周泓旭,在台灣發展共諜組織,一審皆無罪,二審22日開庭,檢方聲請傳喚中國國台辦2名人員出庭。

檢方起訴書指出,周泓旭2014年5月間結識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收受中國國台辦政黨局副處長崔趙輝、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等單位所提供的資金,在台發展「星火祕密小組」等共諜組織,王炳忠另以「燎原新聞網」、等社團組織掩護,吸收現、退役軍人、青年、學生等,王炳忠的父親王進步則負責分配管理中國資金。

檢方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將王炳忠等4人起訴,再追加起訴周泓旭。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今年4月28日審理後,認檢方事證不足,5人通通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高等法院22日開庭,公訴檢察官王正皓指出,王炳忠的記事本、侯漢廷、林明正提供軍人名單資料給周泓旭等都是證據,此外,收受國台辦及上海巿對外辦公室款項,都證明接受中國資金發展組織。

王正皓當庭聲請傳喚國台辦副處長崔趙輝、上海市對外辦公室人員趙超出庭作證,證明有發展組織及金援被告,傳票部分應可透過國台辦黨政局等單位送達。

王炳忠等被告律師皆認為,以目前兩岸政治現實,根本不可能傳喚2人來台作證,為何不在一審時就傳訊?質疑檢方是在「拖延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