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2)日立法院會在處理報告事項時,民進黨團提議將行政院版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逕付二讀。由於今年受到疫情影響,許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的股東會因現行公司法不准許以視訊會議進行,而被迫延期。此案攸關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等內容,在場立委無異議通過。
國民黨立委、經濟委員會召委謝衣鳯說,由於這部分修法日前已在經濟委員會初審完成各立委提案,會盡快召開朝野協商,希望在本會期能通過修法。
現行公司法第172-2條規定,公司章程得訂明股東會開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方式為之。股東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股東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不適用相關規定。
行政院版所提公司法第172-2條及356-8條修正草案,針對非公發公司與閉鎖性公司,增訂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公司於一定期間內,得不經章程明訂,以視訊或其公告方式開會,希望藉由主管機關公告方式,增加採行視訊股東會的彈性。公發公司也開放可採行視訊股東會,並優先適用證券主管機關所定的子法管理。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0月25日初審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有關以視訊進行股東會的相關規定,因當時行政院版修正草案尚未送至立法院,全案保留送黨團協商。立法院會今天在報告事項中處理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司法第172-2條及356-8條修正草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議逕付二讀,在場立委無異議,全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謝衣鳳表示,委員會討論行政院版所提之公司法修正草案時,立委關注於線上開會的技術性問題,以及開會通訊中斷、投票身分如何確定等疑慮,希望能使線上股東會的合法性不被質疑。將會盡快安排召開朝野黨團協商,希望本會期能修法通過,以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後續的技術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