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長侯友宜接受議會總質詢,針對議員關心新北市未來社宅興辦議題,侯友宜回應,社宅興辦需中央、地方合作,針對第二階段中央主導興辦盤點的「汐止文高土地」已送進市府,將全力協助公設解編作業,而市府送內政部審議的「蘆南蘆北」等重要案件,也盼中央多多幫忙。

日前媒體報導身兼國家住都中心董事長的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中央社宅在都市審議、取得建照、使照等階段,均較市府的社宅得多2、3倍時間,市府嚴重澄清絕非事實,以板橋區四案為例,都市設計審議由掛件至核備平均約2.8個月完成,大幅低於一般審議案件平均約4.5個月,建照則依程序審查完成補正作業後即發照。

針對租金補貼議題,侯友宜回應,新北社宅租金三年未調漲,就是為了保障居住正義,協助弱勢及年輕族群落腳新北。針對社宅興辦,侯友宜指出,多元興辦才是重點,社宅投資須隨社會發展趨勢調整腳步,現階段最重要的就是實實在在的與中央攜手,把第二階段中央主導的三萬戶完成。

工務局表示,國家住都中心近期在新北市板橋區申請的社宅建照共有4件,均位於江翠北側,已協助核發110板建字第426號、110板建字第478號建造執照。另2件昨天由國家住都中心舉行動土典禮的「江翠好室」及「玫瑰好室」社宅,於110年6月11日提出建照申請,期間需完成各相關單位會辦事宜,但建築師送件審查時,發現幾項較為重大的缺失,包括總樓地板面積、工程造價、容積率增加等與都審內容不一致等情形,依「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作業要點」第3條附表一規定,涉及容積樓地板增加應辦理都審變更程序後,故依法需再提都審確認後,始得發照。

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市府辦理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都市設計審議案近期送件共計6案,分別為新北市板橋區4案、三重區2案,其中板橋區4案已於6月核備。另針對三重區都市設計審議案,因車位設置困難,無法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設置1戶1車位,城鄉局更協助提請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放寬並協助向委員簡報說明。惟目前因尚未與主管機關確認托嬰中心等公益設施設置內容,針對臨時停車位使用方式也未確認,法規檢討部分建築師也未確實依法檢討。

因無論都市設計審議或建照核發,補正討論過程申請單位及建築師本人皆未到場參與討論,後續將請申請單位及建築師應派員參與共同討論,市府將持續協助完成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