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7)日宣布,自今(2021)10/19日~11/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陳時中表示,在二級警戒狀況下口罩令仍有適度鬆綁,相關措施如下:

1.除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於室外從事運動,或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如無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可免戴口罩。

2、 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者,得於戶外免戴口罩:

1)於室外從事運動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4)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 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5)外出時有飲食需求,能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得免戴口罩。

6)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如:臺鐵高鐵用餐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10/17 指揮中心調整戴口罩規定   圖:指揮中心/提供(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