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6)日上午美麗華關係企業工會成員,至新北市政府大門進行陳情,指陳美麗華資方「拒絕工會幹部依法申請會務假」、「逕行實施減班休息」及「違法舉辦勞資會議」。勞工局由勞資關係科長賴彥亨出面回應內容如下:

1.有關美麗華工會對教育部體育署核准美麗華資方348萬紓困補助疑義,資方是否以不實資料申請補助或違反相關申請規定,應由體育署查明後依職權辦理。

2.對於美麗華資方大量拒絕工會幹部依法申請會務假,美麗華工會認有妨礙工會運作涉嫌構成工會法第35條規定,已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勞工局後續將協助提供裁決律師費用補助。

3.有關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爭議部分,美麗華工會於今年5月組織變更為「新北市美麗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企業工會」,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勞方代表選舉可由事業單位自行辦理,或委由關係企業工會辦理,勞工局建請勞資雙方協商決定。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歷時105天的美麗華高球場罷工抗爭案,在勞資雙方於8月23日簽署協議書的情況下讓罷工圓滿落幕,但至今不到2個月的時間再次發生勞資爭議,勞工局已排定實施勞檢,並呼籲美麗華勞資雙方應盡速協商、弭平爭議,完成團協簽署,共創和諧的勞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