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到今天!勞動部辦理之「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及「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受理期間至110年9月30日截止。截至目前為止,110年度勞工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共69萬7,545人通過申請,而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則有37萬2,220人通過申請。符合資格條件但尚未提出申請的民眾,請把握時間上網申領,逾期者「將不予發給」。

勞動部呼籲,民眾如符合下列資格,請儘速依規定提出申請:

一、「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

(一) 110年4月30日有下列投保紀錄之一:

參加就業保險。

逾65歲勞工,繼續受僱工作參加勞工保險。
已領過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繼續受僱工作參加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
(二) 投保薪資在新臺幣(以下同)24,000元(含)以上至34,800元(含)以下。

(三) 110年5月份至7月份有任一月份的全月薪資較4月份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薪資,減少達20%以上,且減少薪資月份當月月底仍在職。

(四) 沒有其他排除條件之情形(例如: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貼;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工保險等)。

若民眾符合上述資格,請儘速備妥薪資單或銀行薪資轉帳紀錄、金融機構帳號,至計畫網站提出申請。如有疑義,可電洽「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將予以協助申請。

二、「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

(一) 110年4月任1日有下列投保紀錄之一:

參加就業保險。
逾65歲勞工,繼續受僱工作參加勞工保險。
已領過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繼續受僱工作參加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
(二) 投保薪資在23,100元(含)以下。

(三) 沒有其他排除條件之情形(例如: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貼;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工保險等)。

​若民眾符合上述資格,可儘速上專屬網站申請,或持個人任一家金融機構發行之金融提款卡,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所設置之實體ATM領取。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提款卡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前開2種方式順利申請者,可電洽勞動部紓困專線「1955」,以紙本方式申請。

勞動部強調,符合資格者最晚要在110年9月30日提出申請。若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資訊,亦可至勞動部官網疫情紓困專區查詢。

勞動部辦理之「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及「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受理只到今天。   圖:擷取自勞動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