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發生越南走私豬肉製品檢出非洲豬瘟陽性事件,為了避免廚餘成為疫情破口,行政院農委會宣布9月全台暫停廚餘養豬,禁令期限在即,農委會今(29)日表示,10月1日起199頭(含)以下小型豬場仍禁用廚餘,主委陳吉仲則表示,全台有2101場的小型養豬場,10月起將展開全面稽查。

根據農委會資料,全台共有2101場199頭以下的小型養豬場,目前有在使用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的小型養豬場約有273場,在養頭數約3萬6449頭。9月15日農委會曾宣布,10月起小型養豬場全面退場或轉型飼料餵養,農委會畜牧處長張經緯表示,初步掌握273場中,約有60場將透過輔導升級擴大規模,另有100多場將轉用飼料或純植物性副產物養豬。

而農委會原先規劃10月起199頭(含)以下小型廚餘養豬場仍禁用廚餘,包含蔗渣、果菜殘渣、畜禽屠宰下腳料、廢酒糟等也不能用。陳吉仲今日表示,經過評估認為植物性廢渣沒有風險,因此未來還是可以進入畜牧場,但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仍禁止使用。

對於養豬廚餘新制即將上路,陳吉仲表示,今日上午已召開所有縣市農業及動物防疫首長會議,要求10月起針對全台2101家、養豬頭數低於199頭的畜牧場進行全面稽查,也提醒業者,禁止廚餘養豬期間,若搬運廚餘至養豬場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5至100萬元;若養豬場使用廚餘養豬則可按飼料管理法開罰3至300萬元,另為鼓勵檢舉違法使用廚餘,農委會已提高檢舉獎金至最高120萬元。

另外,針對飼養200頭以上且具相關廢棄物再利用資格的養豬業者,農委會強調,10月起可依原核定內容落實高溫蒸煮、使用廚餘,並請環保署運用既有機制加強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