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造成32死的高雄氣爆案,前高雄市政府祕書長趙建喬、時任副工程司楊宗仁及工程員邱炳文,遭最高法院認定當年參與管線埋設及驗收把關不實,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6月至3年6月不等,3位官員有罪確定須入獄,趙建喬第一時間請辭市府顧問獲准,市長陳其邁今(16)日回應尊重司法判決,對有關管線的使用與維護的無人受到究責則表示遺憾,。 

同案被告,李長榮化工前董事長李謀偉及榮化、華運倉儲公司等9名業者,二審判定廠商無責,逆轉全部無罪,昨天最高法院也駁回檢方上訴,這起造成重大死傷的悲劇,刑事官司纏訟至此定讞。 

陳其邁今天面對媒體表示,有關司法判決的部分,我們尊重司法判決,判決主要針對在21年前,當時在工程驗收疏失責任的釐清,這個部分我們充分的尊重,但對於有關管線的使用跟維護的部分,並沒有人受到追究,我們表示遺憾,因為發生氣爆,不管是在當時的驗收工程或其他部分,相信對於未來民事訴訟,市府也會在二審期間,針對相關責任部分,希望法院也能來釐清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