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去年指控時任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赴印尼、私下會晤高層圖個人私利,蘇嘉全提告求償,台北地院今天(13日)判4名國民黨黨務主管賠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對此,蘇嘉全表示,縱使再多的道歉,也沒辦法回復他所遭受嚴重傷害的清譽,但仍然要感謝司法還他一個公道,讓正義得以彰顯。
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主委王育敏、文傳會副主委黃子哲、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游淑慧等人去年7月召開記者會,出示一份台灣駐印尼代表處回報密件,質疑蘇嘉全、其姪子蘇震清跳過政府機關,在印尼圖謀私利;蘇嘉全隨後對王育敏4人求償200萬元及登報道歉。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出爐,認為王育敏、羅智強等4人應連帶賠償蘇嘉全200萬元及法定遲延利息,並命被告應將道歉聲明以36號字體及半版之篇幅,連續3天刊登於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頭版下方;可上訴。
對此,蘇嘉全回應,去年7月開始,國民黨對他與其家人誹謗,他毅然向總統蔡英文請辭,除了不願見到這些紛擾影響總統與團隊的執政步調,更是希望卸下自身的所有政治職務之後,能夠以一介平民的身分向惡質的政客們宣戰,讓卑劣之徒再無藉口污衊他的清譽。
蘇嘉全指出,經過漫長而艱苦的一年纏訟,有關刑事告訴部分,對方向他提出誣告,數日前獲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民事訴訟部分,今天法官也正式宣判4人須連帶賠償他新台幣200萬元,並登報道歉,「可謂是天理昭彰,正義遲到但不缺席」。
蘇嘉全強調,今天判決結果清楚說明,國民黨所提出之外交部電報,內容根本與事實不符,且外交部也證實該電報內容多為個人臆測,指涉他從中牟利並非電報之本意,然而,國民黨王育敏等四人卻不經查證,惡意在媒體面前公開扭曲造謠,意圖中傷他的聲譽。
蘇嘉全說,很遺憾地他先前提出刑事告訴雖遭台北地檢署處不起訴處分,但目前已委託律師聲請再議中,期盼日後檢察機關能夠秉持勿枉勿縱之精神,彰顯司法正義,還他完整的清白與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