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延平分部大新館日前驚傳女學生在教室「點火燒書」的事件,一名43歲余姓女學生上課發問被制止,竟直接將課本、紙箱在教室內點火燃燒,事後被警方移送,涉犯公共危險罪,但檢方認定余姓女學生僅燒毀課本的一角及部分紙箱,未構成放火要件,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根據校方說法,余姓女學生疑似酒後上課不斷提問,教授擔心影響上課進度,因此出言制止,但余姓女學生認為她學習就是要發問,一氣之下竟用酒精噴灑課本、紙箱並點火,怒嗆「公共危險罪,你報警啊」,並抱怨「每個人都在罵我」,還說「我的書買550元,我把我的書燒掉關你屁事啊」。

爭執當下部分學生也出言要求余姓女學生停止動作,余姓女學生卻責怪教授「我問問題,他叫我閉嘴」。據了解,余姓女學生過去曾在上課時不斷提問,讓授課老師將整堂課的時間都花費在她身上,嚴重影響課程進度,因此教授為維護其他同學的權益,才會拒絕回答。沒想到余姓女學生憤而燒書表達不滿,事後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對此,檢方表示,余姓女學生站在空曠的講台上點火,且周圍沒有會延燒的物品,課本、紙箱被噴灑酒精後僅燃燒一小斷時間,因此和放火燒毀其他物品的構成要件不同,做出不起訴處分。文化大學公關主任回應,余姓女學生在第一時間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事後已跟老師道歉,校方會持續關心並輔導,因為學校以教育為主,不會以懲處作為主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