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監察院調查認定,台師大教授夏學理透過行政權干預學術自由、逼學生臉書按讚等,但夏卻稱兩位調查監委未曾向他求證,王又玲、田秋堇兩人今(17)日反駁說,曾與夏學理約好今年2月24日約詢,夏也同意出席,卻臨時稱病取消。監委表示,監察院對夏教授已善盡責任,給予機會請其說明協助調查。但是本案調查報告公布後,夏教授竟四處投書,違反事實,抹黑監委,有違師道,實不可取。
台師大教授夏學理遭控透過行政權影響學術自由,要求學生在臉書按讚,嚴重侵害學生受教權及表意自由。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經過調查後提出報告,並於7月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並提案糾正台師大。
監委在調查報告指出,此案為台師大校友向監察院陳情,投訴時任台師大表演藝術所所長兼任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時尚管理專班)執行長夏學理,干涉其他指導教授學生之畢業論文,並利用職權,要求學生一定要在臉書迅速按讚分享,為其製造聲量,強迫學生提供資源、為其服務;任教期間赴中國授課……等。
不過,夏學理則投書中廣稱「當人權機關的『政治強監』遇上『自甘受辱』的頂尖大學」,並指控兩位監委「根本不曾向夏學理求證」。
對此,兩位監委透過新聞稿反駁說,夏教授近日頻頻在媒體投書稱「該二位監委根本不曾向我求證」,絕非事實。監委指出,事實上,王幼玲、田秋堇接受台師大校友陳情立案調查後,本案協查人員即聯絡夏教授,請其參加2月24日召開的詢問會議,夏教授於1月19日以Email回覆同意出席。監院於1月27日正式寄發詢問通知並附上詢問問題,2月19日夏教授就所詢事項提供書面資料、陳述意見。遺憾的是,夏教授於2月22日稱病未出席24日之會議。
監委表示,調查過程中,雙方書信往來皆有紀錄,監察院不但給予夏學理教授陳述意見的機會,而且期待和他面對面開會、聽取他的說法,但他不出席,監院只能尊重其選擇。
監委指出,本案為陳訴人敘述,台師大於民國106年就已接獲陳情夏學理教授影響學術自由、逾越行政主管職權等,卻未善盡督促管理之責詳實調查,致無法及時遏止上開情事。監院經調閱教育部、台師大、內政部移民署等機關卷證資料,並分別訪談陳訴人及相關證人:台師大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台師大表演藝術研究所共11位學生(校友)及7位台師大教授。
監委表示,原定於110年2月24日詢問夏教授,經過聯繫,其於110年1月19日回覆同意出席,監院並於1月27日寄發詢問通知及詢問問題;夏教授於110年2月19日就所詢事項提供書面答覆,110年2月22日卻表示因病無法出席。
監委表示,本案於110年3月23日詢問台師大、教育部等相關主管人員,綜合調查資料,發現台師大就案件之處置確有未當,經監察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議通過予以糾正。
監委表示,監察委員進行案件調查須遵守「監察法」規定,並非可以任意行事。監察院對夏教授已善盡責任,給予機會請其說明協助調查。但是本案調查報告公布後,夏教授竟四處投書,違反事實,抹黑監委,有違師道,實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