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日宣布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餐飲業也有條件開放內用,但為了確保相關從業人員及民眾健康,避免群聚感染COVID-19,食品藥物管理署訂定「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並公告5大重要注意事項,餐飲場所不同桌之顧客間需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婚宴之每1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並不得逐桌敬酒。
指揮中心宣布自7月27日起全台降為二級警戒,並有條件開放餐廳內用,食藥署也公布相關防疫管理措施要點,目前全台僅台北市、新北市宣布仍維持禁止內用,台中尚在研議,連江縣則尚未宣布,宜蘭延後至8月3日開放,其餘縣市將依循中央指引,開放內用。
至於有學者認為,室內相隔1.8公尺也難以阻擋病毒傳播,應該要確保通風換氣。對此,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目前餐廳沒規定要坐在窗邊或開窗,只要有隔板、維持社交距離即可。
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5大要點:
一、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餐飲從業人員每日量測體溫及監測健康狀況,當出現發燒或其他疑似COVID-19症狀,應儘速就醫接受評估及處置。
二、餐飲從業人員衛生行為:
餐飲從業人員應佩戴口罩及勤洗手,並加強防疫教育訓練,內化防疫行為;且人員用餐環境須維持良好通風,不同桌之人員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
三、餐飲場所環境清潔消毒:
定期清潔及消毒環境,並確實記錄執行情形;每日落實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
四、顧客用餐管理:
實施顧客實聯制;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之顧客,禁止進入,除飲食外,應佩戴口罩;落實顧客衛生防護措施,入口處量體溫,噴酒精、提供乾洗手液或洗手設備;維持用餐環境良好通風,不同桌之顧客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自助餐型態之餐廳,應有適當阻隔,避免食物遭顧客之飛沫污染。
五、餐飲場所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
餐飲業者平時應加強日常管理,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有COVID-19確診病例為該場所工作人員或曾至該場所消費者,應配合疫情調查及防疫作為。
另外,食藥署表示,業者亦可參考「餐飲業防疫指引」,依實際可行性與適用性,內化為適合個別場所之所需管理,以強化防疫管理措施。
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