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對受COVID-19影響的運輸產業實施紓困振興方案,110年針對計程車客運業補助購買防疫物資費用,可上新北市交通局網站線上申請或採紙本郵寄方式申請防疫物資費用補助,截止期限為111年6月15日。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林詩欽表示,新北市計程車司機防疫物資補助,採線上或郵寄申請表方式申辦,屬於車行(合作社司機)車輛或自備車身的靠行駕駛人向車行(合作社)申請,統一由車行(合作社)郵寄申請表、支出清冊、委託清冊給交通局,個人計程車則可透過申辦e服務網站線上申請,採郵寄申請時,請填寫收件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0樓」,收件人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交通局提醒駕駛人進行線上或採紙本郵寄申請時,須填妥「交通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補貼客運業防疫物資費用作業要點」附件二表格,可採一次性13個月或依需求逐次填寫掛牌天數,並要上傳或檢附金融機構存摺正面封面影本,交通局依駕駛人填寫掛牌天數審核符合計程車駕駛人資格後,採2次核撥,於今年年底先行核撥11月份以前補助金額,並於111年6月15日後撥付剩餘款項。每車每日補助15元,每月以26日為限,補助已列管牌照在案之營業車輛,依掛牌天數核算補助金額,自110年5月1日至111年5月31日止,總計13個月最高補助5070元。

相關規定及應檢附申請表格、參考範例,請至新北市交通局網站首頁-文件下載-「交通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補貼客運業防疫物資費用作業要點」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