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一直是消費市場大宗。為了創造更完整的安全管理機制,自110年7月1日起,食品藥物管理署根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推出新制。新制一共有三大項:

1.一般牙膏及漱口水將納入化粧品管理。

2.一般化粧品(除免辦理工廠登記之化粧品製造場所生產之固態手工香皂外)於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應於食藥署建置之「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完成產品登錄,有助於主管機關掌握國內市場流通化粧品品項。

3.明確化粧品的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

食藥署表示,自110年7月1日起一般牙膏及漱口水納入化粧品管理,產品標示、成分、品質、衛生安全及製造場所,均須符合化粧品管理規定,強化一般牙膏、漱口水之產品品質及衛生安全;至於消費者可使用該平台來查詢產品相關資訊,此舉不但讓民眾有平台可互動反饋,也強化了消費者的資訊透明化。在化粧品標示新制規定更上明確了化粧品標示事項的管理,像是規範成分必須排列次序以及中文應標示事項之字體大小等規定,不但有助於消費者清楚辨識及查覽產品資訊,也讓消費者使用化妝品更加安心。

最後,食藥署提醒消費者若發現有不良品或使用時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qms.fda.gov.tw/tcbw/,通報專線:02-2521-5027。為增加消費者對化粧品安全使用的認知,食藥署更特別成立「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粉絲團,更多化粧品安全選用資訊請上http://www.facebook.com/tfdacos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