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今(29)日連續第四天本土零確診,市長盧秀燕表示,因應中央宣布新的邊境管制規範,民眾於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解除前均需進行PCR採檢,如有規避採檢,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市府今日下午召開台中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線上記者會,盧市長表示,台灣疫苗嚴重不足,社會防護力還很脆弱,因此即使現在疫情較平緩,但仍不能掉以輕心,以台中捷運為例,單日人次曾低到只有千餘人,但這兩天回到4、5千人次,呼籲民眾減少出門採買,如有必要,應有計畫的採買,除了要分流,也要戴好口罩,並一次買足、買完就走、回去要清消,希望大家能將防疫措施內化、積極落實,保護大家健康。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因應印度變種病毒蔓延,市府為了市民健康,同時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政策,針對國外入境居家檢疫及確診個案接觸者居家隔離解除前安排PCR採檢,透過衛生局、民政局、警察局、交通局協力合作,媒合採檢院所、安排防疫計程車,若檢驗結果陽性,衛生局會第一時間通知,並安置至醫療院所;若檢驗結果陰性,市府也會主動以簡訊通知,讓民眾安心返回社區,民眾也可自行從健保APP查詢檢驗結果。

曾局長提醒,受檢民眾請佩戴口罩、攜帶健保卡及身分證或護照,搭乘所安排的防疫計程車前往指定醫院,依中央規定,相關檢驗費用由公費支應,民眾自行負擔掛號費、部分負擔及交通費。

民政局長吳世瑋補充說明,針對「非重點高風險國家」的入境旅客,自6月27日起規定一律入住「防疫旅宿」,在台中稱之為「居家檢疫替代所」,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且須於檢疫期滿前進行一次PCR檢測,民政系統將請轄區里幹事針對PCR陰性報告發出簡訊,並提醒居檢者檢疫結束後,須進行自主健康管理7天,且避免非必要性外出。後續身體若有不適或需評估就醫,請撥打1922或台中市衛生局0928-912578,由醫護人員給予建議。

另依據中央《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第2項規定,如有規避採檢情事,未於指定期間前往指定醫院採檢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為確保居檢者、居隔者及家人健康,請大家配合防疫工作。

此外,有關台中市確診個案目前病況,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台中目前本土累計確診192例,其中161例出院,11例無症狀,10例輕症,2例中症,4例重症,4例死亡;另台中社區快篩情形,昨日快篩501人,結果全數陰性。

台中市政府提醒居檢及居隔者解除前需採檢。    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會以簡訊通知採檢結果。   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