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6月8日深夜台北市政府今(19日)公布診所偷打疫苗風波的政風調查報告,給予診所疫苗的台北市衛生局疾管科長、吳姓股長、蔡姓專員,將被考紀單位追究行政責任。至於接受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關說,而將禾馨診所索取疫苗要求丟給蔡姓專員的台北市衛生局長黃世傑,台北市政府黃珊珊表示,將另行檢討。
黃珊珊報告說明,事件起因,是6月8日深夜,被發現深夜很多人在診所打疫苗,6月9日台北市就請疾管科清查疫苗狀況,當天下午的報告,台北市政府的說法,是衛生局疾管科的股長同意,讓好心肝診所取得15瓶再加100瓶的AZ疫苗;但經過進一步清查發現,禾馨診所在5月31日就先陸續領了85瓶;好心肝診所在6月7日領了15瓶、6月8日領了100瓶;和眾診所在6月8日也領了2瓶。
黃珊珊表示,依照當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疫苗接踵計畫,其實並沒有限制疫苗的施打地點,但對於疫苗施打對象及分類,是依疫情緊張程度或嚴重程度分階段開放不同類別人員施打,所以台北市衛生局配發疫苗給診所的動作,並沒有違反中央規定,但違反台北市政府當時配發疫苗的政策。
台北市政風處長政風處長沈鳳樑則說明,禾馨在5月31日到6月8日分5次拿到總共85瓶疫苗,過程是在5月30日,有中央級的某民意代表(高嘉瑜),像衛生局長黃世傑轉達禾馨要疫苗的要求,黃世傑就把這個要求轉給疫苗PM蔡專員做評估,蔡專員後來就直接跟小禾馨集團的人員聯繫後陸續給了85瓶。
沈鳳樑接著說明,好心肝則是相關人員在5月20日就希望拿到疫苗施打,因此聯繫衛生局疾管科吳姓股長,6月1日遭到拒絕後,衛生局為因應6月15日擴大疫苗施打的準備,因此通盤調查各診所意願,禾馨、好心肝都給予回覆,好心肝更余6月2日就送交意願書回疾管科,並持續跟吳股長聯絡,希望給予診所內人員、義工施打,吳股長才在6月7日基於已經給過小禾馨診所施打,並因已填具施打意願書,屬於合約診所,因此在6月7日,在PM蔡專員請假,且沒簽呈的情況下,就自己同意(給了15瓶)給好心肝。
沈鳳樑接著說明,6月8日好心肝表達還需要更多疫苗後,吳股長當天中午在疾管科內討論,經余姓科長認為「只要施打對象對了就給」,因此再給好心肝100瓶。其中的考量,也包含6月9日是0602專案,防疫指揮會議中有指示,疫苗要在期限內打完,因此是在期限壓力下給出去;另外給和眾診所的2瓶,是透過中正健康中心詢問,轄內還有沒有大型院所需要,後來回報和眾診所需要,才給了2瓶。
黃珊珊說明,責任的部分,是黃世傑當時交代蔡專員,吳股長在余科長同意下發出100瓶,這些涉有行政違失的部分,除了黃世傑是政務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將另行檢討,其他3人,會交由相關機關的考紀會來檢討行政責任,最後的調查結果也會交由廉政委員會審查。
黃珊珊也說,這幾家診所,禾馨、好心肝與和眾,是否有違反中央的傳染病防治法,目前好心肝兩家診所已經查明清楚,大部分施打的對象是非第一類至第三類人員,所以這部分的裁處各罰200萬元,下禮拜就會把裁處書寄出去;禾馨的部分,名單還在比對,下禮拜還在清查,也會請對方來做行政程序的說明;和眾的部分,清查大部分跟診所自己的醫療人員有關,所以清查結果會再跟大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