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3)日拍板通過紓困4.0方案,其中,衛福部的紓困方案共有5項,包括:加發弱勢民眾生活補助、擴大急難紓困、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照顧服務單位紓困,以及住宿式機構及社福事業單位紓困。
針對弱勢民眾生活補助現金部份,衛福部會主動發給經濟弱勢兒少、老人、身障民眾3個月(5月至7月每月1,500元)生活補助計4,500元,預計近90萬名民眾受惠,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檢核符合資格者,免申請且補助款採一次性發給,6月4日將匯款至民眾帳戶。
擴大急難紓困部分,針對受疫情影響工作收入的民眾,其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且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補貼,而家戶月平均收入未超過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者,給予1萬元至3萬元補助,預計47.5萬人受益。去年已申請的民眾免再申請,由政府主動查調資格。如109年已獲補助的民眾,這次仍符合資格者,則按109年的核給金額,將於6月4日主動匯入戶頭;若109年已申請未獲補助者,衛福部將重新查調審核,符合資格者,可於6月7日起採線上或郵寄方式申請。
未滿2歲孩童家庭的防疫補貼部份,只要在三級疫情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並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的孩童皆可領取一次性補貼1萬元,預計逾37萬名孩童受惠。至於5月份已領有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的孩童,由政府於6月15日直接撥入申領帳戶;其他未領有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自6月15日起,家長或監護人可憑兒童健保卡號至網路登入匯款帳號供政府撥款,或至ATM領取現金;若真的無法透過網路登錄或ATM領取的家長,待疫情趨緩後,再以臨櫃方式領取。
照顧服務單位紓困補貼部份,因應長照及身障者的日間照顧、家庭托顧、托嬰中心等照顧單位配合陸續停業,衛福部將按下列計算方式,提供110年5月至7月一次性補貼:一、服務收入減少達50%者,按僱用員工數每人4萬元計算,給予營運補貼。二、經中央政府命令停業者且其給付薪資未達基本工資,按僱用員工數每人1萬元計算,給予單位停業補貼;另為保障員工薪資,除給予每名員工薪資補貼3萬元外,另外,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每名員工1萬元生活補貼,合計給予員工4萬元,由事業單位一併具領轉發。三、對於居家保母、家庭托顧員,經中央政府命令停業或服務收入減少達50%者,提供每人3萬元補貼。
至於住宿式機構及社福事業單位紓困採申請方式,住宿式機構因書面通知停業,導致業務中斷產生損失,且自109年1月15日起,連續3個月平均收入較108年指定日期區間減少達15%,將提供基本人事費、維持費,信用擔保、週轉金及員工薪資貸款利息補貼;社福事業單位部份,自109年1月15日起,任連續3個月平均收入較108年指定日期區間減少達15%,將提供加班費、維持費,信用擔保、週轉金及員工薪資貸款利息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