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遭人於通訊軟體Line群組內散布確診新冠肺炎之不實訊息,憤而提出告訴,警方獲隨即成立專案小組並通知被告吳男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及「刑法妨害名譽」等罪嫌函送法辦。

左營分局副分局長林明煌表示,該派出所員警受理後詳細了解案情,報案人陳姓男子(73年次)於5月18日晚間10點左右發現有人於通訊軟體Line群組上發布其確診新冠肺炎之不實言論,但被害人陳男與散布不實消息之吳姓男子(82年次)屬不同公司之汽車銷售業務員且互不相識。陳男認為該不實消息已造成其名譽受損,更造成社會大眾的恐慌,遂對吳男提出告訴。

警方獲報後隨即成立專案小組介入偵辦,並立即通知吳男到案說明,全案訊後將吳嫌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及「刑法妨害名譽」等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呼籲,防疫期間一切訊息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為準,有任何問題可撥打1922防疫專線諮詢,民眾切勿自行憶測,甚至散布不實訊息,違者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將全力偵辦,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