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環保局18日11時許接獲通報,泰山區大窠溪疑遭排放廢水污染,稽查員隨即會同水利局聯手查獲某營區內營建工程之基礎開挖作業產生的廢水,未妥善處理逕行排放,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依法告發,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令其立即停止排放。

環保局長程大維說明,18日11時許接獲水利局通報,位於新北市泰山區某訓練營區旁之大窠溪舌閥排水處,疑遭排放混濁泥水污染,環保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勘查舌閥排水狀況,並依水利局之水路資料,發現該舌閥上游源自於國防部某營區內的水路,即聯手進入巡查。

環保局表示,現場查獲有一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承攬該營區新建工程,從事基礎開挖作業時其黃泥色廢水未經妥善處理,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確定影響水體品質;現場經稽查人員投以藍色示蹤劑確認流體流向,經確認無誤,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及52條規定依法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令其立即停止排放。

程大維表示,近年來相關工程之施作常會產生廢水,為顧及環境品質環保局會加強查緝,未因疫情嚴峻就疏於查核,反而加強河岸旁或沿線流域之工程查察,同時提供民眾更多元的檢舉管道,讓稽查員可以於第一時間趕往污染地點即時查獲元兇。

程大維呼籲,針對不肖業者污染環境行為,絕對從嚴從重處分絕不寬貸,情節重大者不但重罰,甚至將勒令停工,並廢止其相關許可證,以遏止重大污染。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挑戰市府鏟除不法業者的決心,未來環保局仍將持續強力取締違規污染業者,以嚴查重罰阻止破壞環境行為。因水污染稍縱即逝,民眾若有發現污染事件時,請即時利用 1999 陳情報案專線進行報案及提供線索,環保局將即時派員查處、打擊污染。

某營區內營建工程之基礎開挖作業產生的廢水,未妥善處理逕行排放,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依法告發,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令其立即停止排放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泰山區大窠溪疑遭排放廢水污染,稽查員隨即會同水利局,聯手查獲某營區內營建工程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表示,現場查獲有一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承攬該營區之新建工程,其從事基礎開挖作業時其黃泥色之廢水未經妥善處理,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確已影響水體品質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依水利局之水路資料,發現該舌閥上游源自於國防部某營區內的水路,遂聯手進入巡查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