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15-5/28新北市台北市進入第三級警戒。進入三級警戒後,休閒娛樂場所應關閉,如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 (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及其他類似場所。宗教祭祀場所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之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全國中、小學校園也停止對外開放。

九大防疫指引:

1、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

2、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3、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4、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5、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6、職場及工作處所: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7、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8、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9、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從5/15-5/28新北市、台北市進入第三級警戒。   圖:行政院/提供

從5/15-5/28新北市、台北市進入第三級警戒。   圖:行政院/提供

從5/15-5/28新北市、台北市進入第三級警戒。   圖:行政院/提供

從5/15-5/28新北市、台北市進入第三級警戒。   圖:行政院/提供

從5/15-5/28新北市、台北市進入第三級警戒。   圖: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