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今(12日)通過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待銷售期調整為1.5年,優惠稅率也調整為2%,預計今年7月施行,明年可課徵。

依照現行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起造人在建物落成後,新屋未售出的3年內,房屋稅率為1.5%,直到3年後才調升為一般的房屋稅率3.6%。法規委員會日前審議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包括有北市府、3議員提案共4版本。

法規委員會召集人、國民黨市議員王浩表示,該修正案經法規會討論後,定出最終版本,是聆聽北市府、議員及業者陳情建議。

台北市議會下午召開大會,通過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北市財政局長陳家蓁受訪表示,經議會法規委員會討論,送大會審議,最後通過待銷售期1.5年、優惠稅率2%,今年7月施行,預定明年課稅。

陳家蓁表示,原待銷售期1年改1.5年、稅率從1.5%提升至2%,她認為應可鼓勵建商釋出房屋,間接形成壓力,預計今年7月施行、明年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