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利科技公司涉嫌將中國製的非醫療用口罩混當台灣製的醫療用口罩販售,且還疑似挪用熔噴布製作口罩,共牟利高達3407萬元,士林地方法院今(8)日首次開庭,負責人林明進今天前往出庭,他承認有虛偽標示的行為,但否認犯下詐欺罪與藥事法,全案將在4月19日再度開庭。
新北市三重區有一名藥師在去年9月整理實名制口罩時,竟赫見簡體字的說明書,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等單位介入調查後發現加利科技公司涉案,此外士林地檢署查出,林明進的特建企業未經許可,擅自製造兒童醫用口罩,因此依照藥事法、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詐欺取財等罪起訴負責人。
林明進在開庭時辯駁,國家隊徵用口罩時曾成立LINE群組,成員包括行政院、衛福部、工業局等長官,當時有廠商在群組內提問,若從國外進口非醫用口罩,再轉成醫用口罩,是否有違法?長官僅回應,廠商需要具有醫療器材許可證,而產品也必須符合國家規範,因此特建公司只負責行銷,沒有工廠設備,並未違反藥事法。
林明進的律師也指出,林明進並沒有詐欺罪的犯意,士林地方法院可以將扣押的口罩送至檢驗所檢驗,看是否符合政府所規定的「細菌過濾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