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台歐盟風能研討會昨在台北舉行,歐洲經貿辦事處與歐盟能源總署能源政策策略與協調處卻相繼指責,台灣發展離岸風電國產化不是對於利益最好的發展形式,更指責台灣方面違背了WTO及國際規則,呼籲台灣必須符合WTO規則。對此,經濟部長王美花今(31日)則回應稱,我們不認為有違反WTO的規定。

就歐洲經濟辦事處長高哲夫表示,台灣發展離岸風電擁有非常大的潛力 ,從區域與全球供應鏈角度來看,台灣離岸風電能成為當中的核心,但國產化要求應遵守所有國際貿易規則。歐盟能源總署能源政策策略與協調處長伯雷洛也提醒,台灣離岸風電的國產化要求應符合WTO規則。

王美花上午在立法院受訪稱,政府在發展離岸風電的時候,國產化在第二階段的潛力場址就存在兩個機制,一個是遴選、一個是競標;遴選的部分,就產業關聯性都有開過70場左右的說明會,廠商都知道規定,被遴選到的就是要按照規定來走,當然執行過程中有碰到一些困難,他們有做一些彈性的調整,讓大家在合理範圍內執行。

王美花強調,對台灣來說,我們都相當重視WTO的規定,這樣的執行方法,我們不認為有違反WTO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