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客運遭踢爆浮報1244多萬的大客車購車金,涉嫌詐領公路總局汰舊換新車補助款,去年底遭法院判決為詐欺。公路總局也在今日證實,將撤銷該案所有購車補助,並追回2.3億元的補助款,要求桃園客運在3月1日前提出還款計畫。

公路總局表示,為了提升客運服務品質,及提供身障患者更友善的乘車環境,自101年起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汽車客運車輛汰舊換新補助作業要點」,業者有購車需求,將會依購車金額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

根據檢警調查,桃園客運在2016年新購85輛車時,製作3億5626萬元的不實合約,並向公路總局溢領1244萬3840元補助款。而法院也在去年12月依3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罪,判時任桃園客運董事長吳運豐、總經理楊世勲、雲從龍車商業務協理等5人,1年2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這是公路總局補助公共運輸計畫10年來首度遭詐領,在法院判決出來後,公路總局也決議向桃園客運追討共計2.3億元的購車補助款。公路總局表示,桃園客運2016年新購的85輛車中,有25輛公路客運補助款是直接撥款給桃園客運,金額約4000多萬元,由公路總局追討,要求桃園客運在3月1日前提交還款計畫。

另外,還有60輛市區公車,是將補助款給桃園市政府,再由桃園客運向桃園市政府申請,金額約1.8億元,公路總局已發函桃園市政府,將由桃園市政府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