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萊豬投票跑票案,民進黨中評會今天(25日)將3名立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停權1年,並加上但書,若下次再跑票就停權3年。對此,江永昌回應,針對中評會決議,黨必須有黨的紀律,願意接受。
立法院去年12月24日處理與萊豬進口有關的行政命令及修法,劉建國、江永昌、林淑芬等3人未依黨團決議投票,在多次表決中選擇棄權,民進黨團事後將3人停權3年、罰款新台幣3萬元,並送中央黨部做提名參考。不過,中評會第一次召開時,英系的中評委陳明文以程序為由提出質疑,再加上當事人均無到場,當天在無結論情況下便散會。
民進黨立院黨團昨天回函中評會,指當初立院黨團的確有將3人違反黨紀案,移送中評會處置。中評會今天下午再度召開,會中以5比3多數決,決定將3人停權1年,並加上但書,「若再犯,就停權3年」。
對於該項決議,江永昌表示,黨必須有黨的紀律,願意接受。他表示,食品基於科學及有效管控會是安全的,台灣也需要為了台美合作關係與發展國際貿易走出去,執政黨這樣做並沒有錯,但需要多一點時間讓人民理解清楚。
至於林淑芬、劉建國,目前則尚未對此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