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父子日前申請在台居留案,經會商相關單位審查,以「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所規定之不予許可情形,內政部已爰依規定不予許可居留。

據悉,農曆春節過後,移民署國安局和陸委會等機關聯審會議基於「國安理由」,已駁回向華強及兒子向佐來台依親居留申請案,相關文件也已寄出通知當事人。

由於向華強曾擔任中國電影基金會名譽副會長,該基金會為北京政府進行紅色宣傳,近年還承辦中共全民國防教育放映計畫。而警政單位也查出,向華強早年在台灣「有案底」,有多次被移民署拒絕入境紀錄,而向家與香港新義安幫會素有淵源,在戒嚴時期的警備總部檔案中,被官方標註為「新義安老大」。

至於向佐現在身為中共共青團底下統戰組織「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的委員,國安單位認為不能排除「中共任務性移民」,因此,主管機關彙集有關單位意見後,日前已將兩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