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穩定,且醫療量能尚有餘裕,自3月1日起將恢復有急迫性需求的外國籍人士入台就醫,衛福部將依照病患所提出的申請,評估醫療必要性、療程延續性及相關風險決定是否允許。

台灣長期推動國際醫療服務,協助各國來台就醫的病人,不過受到疫情的影響,指揮中心自今年元旦起限縮外籍人士入境,導致部分國外病人無法來台而中斷治療。近期隨著國內疫情穩定,且國際疫情趨緩,指揮中心宣布,自3月1日起恢復非本國籍人士有條件入台就醫。

指揮中心說明,來台就醫者,可申請配偶或3親等內親屬2人陪同,必要時可增加1位居住國的醫事人員或其他照護者隨行。申請所需的資料包含醫療保險證明、檢疫切結書、入境健康證明(表定航班時間前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及收治醫療機構擬定的入境防疫計畫、醫療計畫書等。

來台就醫及陪同者入境後,須遵守14天居家檢疫規定,檢疫期滿採檢確認為陰性後,便可前往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服務。若有緊急醫療需求,則可由收治醫療機構直接安排入住專責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經1次採檢結果為陰性後,接受醫療處置,14天的檢疫期須比照武漢肺炎疑似個案辦理。

指揮中心表示,申請人在台期間之各項檢疫費、採檢費、醫療診治費用皆為自費,收治的醫療機構則須協助安排所有檢疫及採檢措施,包括防疫旅館住所、防疫交通接送、就醫前核酸檢驗採檢安排、就醫療程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