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被控索賄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9)日裁定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週一至派出所報到一次。

蘇震清涉SOGO經營權案,被控於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間,多次收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賄款2580萬元,其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則收賄124萬,涉嫌在立法院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以奪回SOGO經營權。

檢察官認定,蘇震清、余學洋向李恆隆索賄,去年8月4日聲押禁見獲准,2人均被關押179天,去年9月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蘇震清等人。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提訊兩人進行交互詰問程序,2人都未承認收賄犯行,蘇震清重申,與李恆隆的金錢往來是借貸,立委修法是合議制,不是他一人可以左右。

蘇震清強調,自己是現任立委,與選民有契約,絕對不會背棄鄉親、絕不會逃亡,自己對朋友太好,借錢給朋友,還錢的卻很少,他自己的經濟狀況也都靠借貸周轉,希望能以500萬元交保,而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管制等處分,都會全力配合。

合議庭下午2時許裁定,考量蘇震清已無羈押必要,裁定以1000萬元交保,余學洋150萬交保,2人皆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每周須向住處轄區派出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