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25)日指出,自去年12月起創設視訊陳情,已有花蓮、澎湖、雲林等地的陳情人透過視訊,向監察委員陳情。接著,今年127日將受理第1件監所受刑人視訊陳情,使行動自由、通信自由被剝奪的受刑人得以經由視訊,向監委當面陳情。這也是37年制定監察法,明定監察院受理人民陳情案件,73年以來的第1案,也是台灣獄政史上的創舉。

監察院今日舉行記者會,由院長陳菊、秘書長朱富美、監察業務處處長王增華說明即將舉行的受刑人視訊陳情事宜。

監院指出,監所受刑人的人權,向來是人權保障中最為薄弱且敏感的一環,在各項國際公約,諸如:《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0條、第19條、《聯合國第21號一般意見》第4條、《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第13條及其《任擇議定書》第20條、《聯合國在監人處遇最低標準規則》第1點、第3點、《歐洲監獄規則》第3點,都明白指出受刑人的人格尊嚴應予以尊重,應受到人道待遇,不應因其自由被剝奪,而減損其受合理對待的權利。

陳菊說,監察院作為國家最高人權機關,保障受刑人的陳情權益,責無旁貸,至少要作到,讓受刑人可以和一般民眾一樣,當面向監察委員陳情。

監院表示,監察院每年平均受理15千多件人民陳情案件,其中,650多件來自監所受刑人,平均每個月會收到54件受刑人陳情書。第6屆監察委員從202081日上任至今,短短5月多月,已經收到539件受刑人陳情書,平均每個月收到107件,是過去的2倍,促使監察院在推行視訊陳情之際,決心讓受刑人和一般民眾一樣,享有同等的陳情權益,突破僅能用書信陳情的傳統作法。

監院表示,本次能夠為受刑人開辦視訊陳情,幸賴法務部及法務部矯正署鼎力協助,同意監察院借用院檢連結監所的遠距視訊系統,受刑人即可在監所內,與監察委員視訊連線,進行陳情,以後,將研議架設專線,受理視訊陳情。此項院部攜手的合作模式,共同為保障人權而付諸行動,也為監察史及獄政史寫下新頁。

至於127日第1件受刑人視訊陳情,監院表示,陳情人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先前已多次來信,主要是陳情法院判決不公,未依法進行交互詰問程序,以及未讓他和證人對質。此案在監察院積極函查追蹤下,最高檢察署已經為陳情人提起非常上訴,案件正在最高法院審理中。日前,陳情人再次來信,希望能以視訊,當面向監察委員陳情,在與法務部、法務部矯正署通力合作下,安排視訊陳情。

至於未來受刑人如何申請視訊,秘書長朱富美說,將與法務部討論如何擬定整個陳情的受理要點,初期應該會以重刑為主,考慮矯正署獄政管理及能量,以及監院委員受理的能量。至於申請方式,受刑人可以向監所申請或直接寄信到監察院。

如果檢舉的事務是針對獄方管理不當等,會不會有監所阻擾受刑人申請情形,朱富美說,陳情信可以直接寄給監察院。她相信法務部矯正署獄政管理或信件篩檢上,即使是指摘監所管理不當,也都可以寄出來,因為現在是個開放、法治的社會。

 

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   圖:林朝億/攝

監察院業務處處長王增華   圖:林朝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