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太陽花學運攻佔立法院,學運領袖魏揚等人,二審被高等法院判決有罪,最高法院昨撤銷有罪判決。合議庭承認,人民行使抵抗權或公民不服卻,得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對此,藍營人士相繼對判決結果表達不滿。國民黨立委鄭麗文今(19日)痛批,公民不服從並非法律名詞,中華民國不容許有「政治判決」。
就檢方依刑法「煽惑他人侵入建築物」罪嫌起訴魏揚等太陽花學運人士。最高法院認定,抵抗權為保衛與回復民主憲政秩序,由憲法賦予正當性與合法性,須在不法情況極公開時方可行使的最後手段,人民行使抵抗權得阻卻違法;公民不服從言論自由的特殊表達形式,若所欲保全的整體法益是即將或剛開始遭破壞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時,法院可類推適用緊急避難,阻卻違法。
鄭麗文則表示,不久前,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才在立法院的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過法務部長蔡清祥,部長當時說得很清楚,所謂的公民不服從權,並非在中華民國法律體系裡頭的一個法律名詞,所以我們應該遵從現行的中華民國法律來審判所有的案子。
鄭麗文主張,事實上,公民不服從權是一個政治名詞,並不是一個法律名詞,所以在法律上,應該要維護中華民國的法律制度跟體系;更何況在本質上,太陽花學運攻進行政院,完全跟公民不服從權是兩碼事,這是胡兜亂弄。
鄭麗文稱,今天台灣早就民主化,今天中華民國已經是一個成熟完整的民主制度國家,對於任何犯法的人都不應該有雙重標準,更不容許有政治判決,尤其是根據意識形態、顏色判決,是嚴重破壞民主法治的體制,對於這樣的判決,令人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