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表示,日前與台中環保局、台中地檢署,查獲台中某PU皮工廠涉嫌以不明管道私自排放廢氣,並蓄意短繳空氣汙染防制費,經過地檢署偵查,以犯空氣汙染防制法申報不實及刑法詐欺得利等罪嫌,起訴2名業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台中環保局也向業者追繳逾1.1億的空汙費

台中環保局表示,自2019年11月運用科學儀器紅外線氣體顯像儀掃描發現,有工廠異常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後持續監控半年多,發現不明管道持續有汙染物情形,去年六月起由地檢署展開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一舉查獲業者設有多根未登載許可證的不明管道,廢氣未經處理逕排到大氣中,已涉及防制設備未開啟等重大違規事件,違反空汙法規定。

環保局表示,業者已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等規定,地檢署以起訴2名業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裁處1070萬元罰鍰。

另外,也追查到業者所申報的空汙費與相關帳冊不同,有刻意短報製程原物料使用量及不實申報削減量等行為,依「空氣汙染防制法」第54條不實申報行政刑罰規定,交由台中地檢署偵辦,環保局則依法追繳1億1106萬多元空汙費。

環保署也呼籲業者,正常操作空氣汙染防制設備及維護空氣品質為事業之應盡義務,廠商、事業場所負責人或監督策劃人員,涉犯環保法令等相關刑罰規定者也將難逃刑責制裁,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