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即將來臨,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宣布,桃市計程車農曆春節期間(2/7-2/16)除按原訂收費方式外,每趟將加收50元;桃園機場排班計程車則每趟加收100元,入境旅客依公告自付金額加100元為收費上限。

交通局指出,桃園市計程車現行運價為1250公尺90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80秒加收5元;桃園機場排班計程車得加收15%停留服務費(起程收費105元、續程收費(每200公尺5元)加15%、延滯計時收費每80秒加收5元);今年的春節連續假期計程車加收運價實施期間,自2月7日0時至2月16日24時止,共計10日。

交通局表示,今年春節期間,計程車按往例加收運價,機場排班計程車每趟次加收100元,入境旅客依公告自付金額加100元為收費上限,計程車駕駛依計費錶選取春節加成,依計費表顯示金額向乘客收費,民眾乘車時間若跨至加成運價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例如上車時間為2月6日23時30分,下車時間為2月7日凌晨1時,仍應依原價收費,不得加價。

交通局提醒,由於春節拜年、應酬場合較多,可多加利用計程車,避免酒後駕車發生危險,保障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若遇到駕駛任意喊價、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請乘客記下車牌及發生時間、地點或乘車收據等相關資料,向市府交通局或警察機關(03-3325368)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依法舉發。另未依規定配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則可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最高裁罰1萬5千元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