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違反欺詐罪及《香港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收押20天後於今(23)日下午獲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以1千萬港幣保釋,控方律政司隨即表示要提出上訴要求續押,但遭法庭拒絕。由於保釋條件包括不准受訪,黎智英深夜10時53分辦妥手續後步出法院,直接搭車返回住所。他也是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當中首名獲准保釋的被告。

綜合港媒報導,黎智英自12月3日出庭後即遭羈押入獄,期間先後兩次申請交保被拒。黎智英的律師今天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聆訊後,下午批准黎智英以1000萬港幣(約3632萬元台幣)交保外出。

控方律政司隨即表示要向終審法院上訴,申請上訴證明書,並引用「終審法院條例」第35條,要求法官下令維持羈押黎智英,不過法官拒絕受理控方申請,黎智英確定獲得保釋。

法庭聆訊約在晚間6時結束,但因為辦理保釋手續費時,黎智英深夜10時53分才步出法院,他戴著口罩未發一語,隨即搭車返家,等候明年4月16日出庭。

黎智英雖然重獲自由,不過法庭開出多項嚴苛的保釋條件,包括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不得接受訪問、不得發表文章、不得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訊息、不得與任何外國官員接觸,以及不得離開住所,每週到警署報到3次與出庭應訊除外,等同在家遭到軟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