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境外移工確診個案不斷增加,其衍生的治療費用,也讓許多人質疑,為何是由政府出錢,對此,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出面解釋,並用拿出法條讓大家明白。

對於移工染武漢肺炎,卻要由政府出錢治療一事,鄭運鵬說明,一般疾病,不管牙痛、皮膚病、甚至會致命的癌症及罕見疾病,患者都可以「選擇不要治療」,即使有生命危險,國家也不能把你強制就醫。

鄭運鵬指出,法定傳染病會傳染他人、甚至影響國家安全的特別事件,在傳染病防治法和武漢肺炎特別條例裡,就授權政府把患者「強制隔離治療」,權力義務要對等,所以費用當然是隔離患者的政府要負擔。

至於外國人,鄭運鵬說,在一般國家也是如此以國民對待,不然就是不讓你入境,對於移工的待遇,他們也不想染病,台灣也沒有比較慷慨,也就屬於立法授權政府的負擔範圍。他呼籲,請大家不要因為疫情再起而歧視移工朋友。

武漢肺炎被列為第五類傳染病,鄭運鵬也搬出《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內容說明,主管機關對於傳染病病人之處置措施上,針對第四類、第五類傳染病病人,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防治措施處置。主管機關對傳染病病人施行隔離治療時,應於強制隔離治療之次日起三日內作成隔離治療通知書,送達本人或其家屬,並副知隔離治療機構。第一項各款傳染病病人經主管機關施行隔離治療者,其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