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在去年11月接獲民眾檢舉,新竹橫山鄉一處砂石場及油羅溪行水區土地遭棄置廢物。環保署表示,與地檢署、警方多次往現場勘查,發現砂石場私涉非法棄置廢棄物賺處理費,現場留有各種廢棄物,甚至發現有害的事業廢棄物「銅玻纖維污泥」。目前全案由新竹地檢署偵辦中,涉案之周男、王男向法院聲押獲准,依法最重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署表示,有民眾檢舉在新竹縣橫山鄉大肚村的砂石場違法傾倒廢棄土、石、廢棄物於油羅溪行水區內。新竹檢警也隨即啟動查緝專案,環保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也進行長期追查,發現該砂石場從事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之實,並提供土地招徠不特定人士堆置及掩埋事業廢棄物與營建廢棄物,以牟取不法暴利。

檢方表示,砂石場及油羅溪行水區內,遭傾倒廢塑膠、廢木材、廢磚石瓦、廢鋼筋等營建廢棄物,以及廢印刷電路板碎片、廢塑膠及玻璃纖維樹脂粉,甚至發現有害的事業廢棄物「銅玻纖維污泥」,業者還將砂石廠污泥,非法棄置在油羅溪河川地。

環保署指出,砂石業者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並涉犯同法第46條第4款行政刑罰規定,最重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目前全案由新竹地檢署偵辦中,涉案的周、王、梁3嫌當場逮捕,而周、王2人因犯嫌重大且有串共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梁南以10萬元交保。

環保署提醒民眾,如發現有廢棄物非法堆置或棄置情形,請立即通報環保單位,環保稽查人員將積極查緝不法。同時也呼籲事業經營人,千萬不要貪圖小利將廢棄物委託給沒有清除處理許可的人,如果造成環境污染,不僅觸犯刑責,後續也必須負擔高額的環境復原清理費用及被追繳不法所得。

檢警及環保署於現場進行勘查。   圖:行政院環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