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長饒慶鈴於今(26)日率領縣府建設處及交觀處同仁,
台東縣政府2003年以BOT方式將位於卑南鄉共計6公頃的杉原海岸出租,由美麗灣公司負責投資興建,經營美麗灣渡假村。但在環評程序即引發許多爭議,遭到法院多次判決環評程序與建照發放皆屬違法。2016年4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台東縣政府准許業者復工的行政處分,業者與台東縣政府正因合約執行問題進行仲裁官司。
饒慶鈴表示,與美麗灣公司就該BOT案的仲裁結果已由仲裁庭作出仲裁判斷
至於後續整個杉原灣的整體利用,除了儘速依規定辦理點交作業外,

台東縣長饒慶鈴表示,往後主建物的使用將向各方請益,做出妥善的按牌。 圖:台東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