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國慶」即將到來,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將在央視晚會上與其他歌手合唱《我的祖國》等歌曲,引起國人不滿。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27日出席活動時則公開譴責,而文化部晚間回應,我國人民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中國人民、法人、團體或機構一起從事政治性內容的合作;若陸委會認定違反相關規定,且也牽涉文化部主管事項,將會依法處置。

中國官媒《央視》26日在官方微博公布「國慶晚會」表演名單,歐陽娜娜將與香港、中國藝人合唱開場曲《我的祖國》;另外,歌手張韶涵也會連同其他中國藝人合唱抗疫宣傳歌曲「守護」。對此,蘇貞昌說 :「我們是自由、民主的國家,有些人享受我們的自由、民主,享受我們健保資源,身為公眾人物,還跑到對岸去唱不適當的歌,國人自有公評」。

陸委會26日也直言,國人不應支持、協助中共對台進行統戰宣傳,傷害中華民國的國家認同,並指出將會密切關注相關情況,若出現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將依法查處;而文化部27日晚間表示,目前陸委會已展開調查,要了解是否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若有涉及文化部所主管部分,文化部也將會依法處置。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相關規定,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機構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 、團體有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與中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與中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聯合設立政治性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親中藝人這回踩到紅線,不但招致批評,還可能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