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環保局4日於瑞芳區建基路2段查獲鯊魚煙食品製造及販售業者違法掩埋廢棄物,經稽查人員暗中蒐證並於時機成熟時一舉成擒,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吳姓負責人及現場進行掩埋的外勞一併移送地檢署偵辦,最高可處5年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因吳姓業者去年10月已被查獲違反廢清法,尚由檢方偵辦中,環保局已請檢方求處重刑。

環保局說,瑞芳區一家從事鯊魚煙食品製造及販售的吳姓業者,多次遭民眾陳情空污異味及環境髒亂問題,因此予以列入重點查核對象。

今年7月底民眾向環保局陳情,業者疑似在路旁草叢中掩埋廢棄物導致嚴重惡臭,稽查員前往調查,發現附近土堆確實有明顯腐敗異味、佈滿蒼蠅及翻土痕跡,為免打草驚蛇,稽查員持續於附近埋伏。本月 4日上午發現一名外勞駕駛堆高機載運塑膠桶至鄰近路旁挖土預備掩埋,稽查員連忙錄影蒐證並待時機成熟後上前稽查,挖開該處土堆果然發現大量魚體,而塑膠桶中亦殘留血水,鐵證如山,稽查員隨後報請當地派出所連絡翻譯到場,並通知相關人員及吳姓負責人至派出所說明。

環保局表示,吳姓負責人坦誠有掩埋行為,但辯稱是他的休閒活動,他將切邊後的魚肉作為肥料掩埋至果樹旁,並表示平常都是自己處理,因臨時有事,才麻煩店內外勞協助;外勞則表示,自己是依雇主指示掩埋魚肉,還有廢木炭等,其他的事情並不清楚。

環保局長程大維說,吳姓業者未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業者處理事業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已依違反廢清法告發,後續將移請地檢署追究刑責,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500萬元以下罰金,另因掩埋地點位於山坡保育用地,後續將移請土地管理單位認定是否有違反水土保持法。

他表示,吳姓業者並非第一次被查獲非法棄置廢棄物,去年10月亦曾遭附近地主控訴,指使外勞將土石方及廢棄物傾倒於他人土地,已依法移送在案,目前地檢署尚偵辦中。但吳不到1年時間再度犯案,且先前環保局欲派員進行空氣污染輔導卻遭拒絕,而且這次查獲非法掩埋行為後,當場責令吳復原及改善,吳卻表示不願處理,環保局將把相關事證併同移送地檢署,請檢察官將來請法院從重量刑。

稽查員爬上邊坡蒐證。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稽查員至現場調查發現土堆有異味,附近都是蒼蠅且有翻過的痕跡。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稽查員從土中挖出掩埋的廢魚肉。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稽查員會同派出所員警進入店家查核作業情形。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