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擔任中國社區主任助理裁罰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6)日判決內政部敗訴。陸委會晚間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認為忽視中共招聘國人參與基層治理工作,營造統戰樣板,對國家安全造成的負面影響,將全力支持內政部依法上訴。

去年發生33名台灣人違法擔任中國社區主任助理,內政部依兩岸條例規定開罰33人,處以10萬元罰鍰。但還是有30人提起訴願,經行政院訴願決定全數駁回,當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6日判決內政部敗訴。

陸委會指出,台灣是民主法治社會,所有裁罰案件,均經過充分完整的調查,在維護國家安全及人民工作權保障之間,政府始終堅守依法行政。

陸委會強調,兩岸條例禁止國人擔任中國黨政軍組織的職務,是基於兩岸處於分治及對立狀態,中共長期企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迄今亦不放棄武力犯台,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

陸委會認為,本案相關當事人擔任陸方政治性機關(構)、團體的職務,業為判決所肯認。惟判決忽視中共招聘國人參與基層治理工作,設定「認同九二共識」的政治前提,強加政治信仰,威逼政治認同,製造交流陷阱,利誘違法職務,營造統戰樣板,對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所造成的負面影響,至為遺憾,支持內政部依法上訴,將提供相關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