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8)日宣布放寬居家隔離、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指揮中心表示,居家檢疫、隔離5天以後且無症狀就可以提出申請,且無論探病、奔喪或辦理喪事均以每天1次、每次2小時為原則(不含車程)。
指揮中心表示,要申請之居家檢疫、隔離終須遵守以下4點:
1.居家隔離、檢疫第5天(含)以後且無症狀者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
2.經審查符合資格,且取得醫院同意探病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至指定醫療院所自費採檢。
3.取得檢驗陰性報告3天內,經醫院同意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外出,無論探病、奔喪或辦理喪事均以每天1次、每次2小時為原則(不含車程)。
4.外出時需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確實執行洗手等個人良好衛生習慣。
此外,指揮中心指出,考量醫院或奔喪地點為人群聚集且具傳播風險,為加強外出時之防護措施,申請人需配合填寫防疫檢核表,以提升個人防護措施,確保大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