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港版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規定,是否侵害到台灣國家主權?行政院長蘇貞昌今(7)天南下視察時表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不會幫中國來做他的幫兇,我們會保護國人的安全。

香港政府官網昨日深夜公布《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其中,第43條規定港警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可以採取的各種措施。若有需要,政府可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限制遭調查人員離港,另外,細則還規定,可向「某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或某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要求提交資料,並表明若不遵從或給予虛假、不完整資料,可判處罰款或監禁。

蘇貞昌說,這次中國的香港國安惡法,讓全世界看到,中國不但背棄了對港人的承諾,同時所立的法律,竟然管到全世界各地,管到所有的人民,甚至於要管台灣。

蘇貞昌強調,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不會幫中國來做他的幫兇,我們會保護國人的安全。同時,我們也從這件事情看到,我們一直堅持主權、堅持安全是多麼的重要,也希望國人同胞看到,唯有台灣有主權才有安全,唯有國人同胞團結一心,才能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