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出門,想穿短袖短褲,又不想曬紅曬黑的人,不是得撐陽傘、穿防曬衣,就是一定得塗抹防曬產品。但防曬用品要如何挑選?食藥署教導消費者如何分辨,從防曬係數、標示下手,並根據使用用途選擇適合產品。

食藥署表示,首先一定要知道產品上標示的係數怎麼看,通常SPF在15~50之間即有良好防曬效果,千萬不要以為數字愈高愈好,超過50,其實防曬效果有限。

為了避免消費者誤信高防曬係數的產品,塗抹之後在陽光下過度暴曬而導致皮膚受傷,所以衛生署公告規定,超過50者,可以「SPF 50 」或「SPF 50 Plus」標示,這樣的規定,在歐洲國家和日本也都行之有年。

此外,大部分的防曬產品都是屬於含藥化粧品,只有僅含二氧化鈦(Titanium dioxide, TiO2, 非奈米化)的防曬產品除外。所以不管是製造或進口,廠商都必須向衛生署申請許可證之後,才可以製造、輸入及販賣。因此,消費者必須留意產品上是否有標示衛生署的許可證。

食藥署提醒,除了認明重要標示,消費者也要根據需求選擇防曬係數適合的產品,如果只是一般外出使用,防曬係數可以不用太高,如果是要到海邊或其他長時間曝曬的場所,就可以選防曬係數高一點的產品。還有任何的防曬產品,都不是擦了就可以保證一整天都有效,而是大約每2~3小時就要補擦,才能確保不會成為「黑美人」。

 

防曬並非係數越高就好,超過50,其實防曬效果有限。   圖:翻攝自食藥好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