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趨緩,445名確診病例中僅剩4例仍在住院治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宣佈,考量到長期隔離治療對個案身心之影響,以及醫療資源使用之適當性,決議放寬解除隔離條件,只要滿足「3大條件」,病患出院標準就可由三採陰性改為二採陰。

指揮中心指出,目前各國對確診個案之解除隔離條件均為「二採陰」,另依據韓國對285名復陽個案及其790名接觸者調查研究結果顯示,經2次採檢陰性解除隔離之個案,已無傳播風險。因此指揮中心於諮詢專家意見後,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確診個案同時符合下列3項條件,可解除隔離:

1. 住院隔離至症狀緩解至少3天
2. 連續2次呼吸道檢體(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檢驗SARS-CoV-2為陰性(解隔之採檢於同日應採檢鼻咽擦拭液、咽喉擦拭液或痰液共2種檢體,且2種檢體檢驗結果皆須為陰性)
3. 距發病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距第1次採檢陽性已達10天)

指揮中心表示,確診個案解除隔離後,除特殊情況外,無須再進行採檢;若因故採檢結果再出現陽性,除特殊情況外,個案無須再入院進行隔離治療,維持自主健康管理即可,亦不用再次匡列接觸者進行居家隔離。此外,如解除隔離後仍在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期間,無須再繼續執行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至期滿,採行自主健康管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