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今(29)日宣告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初步統計,全國法院共162件通姦案件可藉此解套,全國監所今晚就有3人因此將獲釋。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791號解釋,認為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以刑罰干預人民的性自主權,其手段、目的有失均衡,違反比例原則而違憲,同時宣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也因《刑法》第239條違憲,一併宣告違憲,立即失效。
法務部長蔡清祥今晚對通姦罪違憲表示遺憾及尊重,將發通函給各檢察官依法辦理。他強調,雖然通姦不再有刑事處罰,但基於對婚姻的忠誠,如果違反的話,還是有民事責任,至於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對於通姦提出撤回告訴,不及於相姦人部分宣告違憲,則表示贊同。
根據法務部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妨害家庭與婚姻罪章(第237條至第245條,含刑法239條通姦、重婚、和誘、略誘及其他罪)偵查中案件數,共計355件,另在監執行共33人(含通姦及其他罪名),男性25人、女性8人,其中有3人為單純犯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將於今晚獲釋。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指出,法院審理中通姦案件依法可判決免訴,目前仍在審理中的通姦罪案件,一審法院約有141件、二審約有21件,承審法官可藉此釋憲案諭知免訴判決,亦即共162件通姦案件可藉此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