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共全國人大會議將審議「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大陸委員會今(22)天表示,該立法舉措若屬實,則刻意迴避香港立法會程序,將香港陷入更大的混亂,同時升高各國人士在港風險,該會也將持續密注相關發展。
陸委會指出,中共為鞏固其對香港之統治,長期以來即不斷催促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立法;去年「十九屆四中全會」,更將建立維護國安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視為港府及社會各界之緊迫任務。反映中共缺乏自省能力,一味錯將香港情勢不穩定的根源,歸咎於外部勢力、「港獨」分離主義,爰急欲立法防範其所謂的國安漏洞。且此一立法舉措如屬實,則刻意迴避香港立法會程序。
陸委會強調,任何一個文明國家的法律,理應是人民的保護傘,而非箝制自由的枷鎖。我們認為,假借國安之名,侵害香港民主人權自由,非但將徒增港人不滿及社會不穩,更會升高各國人士在港風險,危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希望相關方面三思,勿因錯誤的決策,讓香港陷入更大的混亂,該會亦將持續密注相關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