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主之亂」主角連千毅去年向萬姓男子提告,認為其在臉書化名陳家豪留言恐嚇,檢警調查後,認定無法證明萬男就是陳家豪,以不起訴處分,隨後,萬男因此反告其誣告,新北地檢署今(1)日認定,連千毅並非無中生有,不構成誣告罪。

去年7月17日,一名名為陳家豪的臉書帳號至連千毅的粉絲專業「連千毅 – 蘭庭國際電商新媒體批發平台」留言:「連千毅勸你別再做直播,不然我就到你公司開槍,我說到一定做到」、「再直播我就開槍,連你的車一起開槍,讓你損失慘重」等恐嚇字句。

受到恐嚇留言的連千毅認為是萬男所為,對其提出恐嚇告訴,但萬男否認,表示該帳號並非他所申請使用。連千毅僅提出兩張截圖佐證,無法得知該帳號的電子郵件、用戶識別碼等資料,且該帳號現在已經關閉,因此無法確認其登入位置,處分萬男不起訴。

之後,事情還沒完,萬男反告連千毅誣告,檢方判定確實有臉書使用者留下恐嚇留言,連千毅並非無中生有,不構成誣告罪要件,同樣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