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即將到來,健保署今(14)日提醒民眾,個人綜所稅時若採「列舉扣除額」,108年度健保費、補充保費可全額扣除,不受保險費扣除額上限2.4萬元限制。
健保署示,民眾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一般保險及商業保險均有新台幣2.4萬元的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但若採「列舉扣除額」方式計算,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和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每人全年所繳的健保費,全部都可列舉扣除,不受2.4萬元上限限制。
不過,許多民眾對於如何查詢健保費繳費金額仍沒有頭緒,健保署說明,民眾除了可向投保的公司行號或所屬職業工會查詢,也有另外4種方式可查詢。
首先,習慣網路作業的民眾,可至健保署官網,點選「網路櫃檯」、「承保網路櫃檯」、「一般民眾」、「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完成註冊的健保卡就可查詢或下載資料。
至於習慣臨櫃辦理的民眾,則可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到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或前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查詢;若不想跑這麼遠,也能就近在便利超商的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或下載。
民眾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也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完成註冊的健保卡,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可至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臨櫃據點,查詢健保費繳納資料,就可進行網路報稅。
此外,根據財政部日前公告,為避免報稅成為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破口,今年所得稅申報期限將全面延長一個月,至6月30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