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無人機產業發展,台南市政府以負面表列方式,今(30)日配合中央機關所轄之軍事範圍、高鐵、台鐵、高快速公路、重要保育區、檢調監所機敏設施,及水電油等重要設施等64處列為首波公告禁限航區,其餘原則開放飛行,並滾動檢討公告禁飛場域,營造台南市成為無人機友善城市,讓民眾安全的飛、安全的玩。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黃偉哲市長對於無人機產業的發展非常重視。有鑒於無人機產業在跨域的整合應用上日趨成熟,諸如科技、物流、農業、藝術、災防、數據分析等各領域,均有豐富實績,台南市政府應持開放態度,才能有助於產業發展。

王銘德並表示,配合民航法之遙控無人機專章上路,市府已於109年3月26日完成代中央公告禁限航區,本市除了民航局原公告之機場飛航管制範圍外,其餘中央機關提報之管制場域包含軍事設施、法院、監所、文史館、自然保育區、油電水等民生設施等,共計64處,請飛友切勿誤闖禁區,以免觸法,法人可以透過線上申請解除禁飛管制措施。

他同時呼籲,「安全的飛行」是市府謹守的原則,提醒飛友務必遵守相關規範,除了上述公告的飛航管制範圍,其餘仍須遵守民航法及相關子法的基本操作限制規定,否則違規受罰事小,如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恐得不償失。法規上路後,交通局也會考量實際執行情形與民眾需求,滾動式檢討,以符合黃市長的產業政策,並兼顧公共安全及飛友權益。

交通局重申,在中央及地方政府公告的飛航管制範圍內,如經查獲違規飛航活動者,違者依情節輕重,依法可裁處3-150萬元罰鍰外,如因故造成飛空事故,恐衍生相關民事、刑事責任,雖法規上路初期先以勸導代替罰則,仍請民眾進行飛航活動時,務必事先確認是否身處飛航管制區,相關資訊可上民航局(https://drone.caa.gov.tw)或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網頁(https://traffic.tainan.gov.tw)查詢。

台南市政府以負面表列方式,公告軍事範圍、高鐵、台鐵、高快速公路、重要保育區、檢調監所機敏設施,及水電油等重要設施等64處列為首波公告禁限航區,其餘原則開放飛行。   圖:台南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