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3月25日開出3張違反居家檢疫罰單,重罰違反居家檢疫者,且各裁罰30萬元。縣長翁章梁重申,凡是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的民眾,如未依規定而擅離指定住所者,一律重罰,絕不寬容,他以罕見的嚴厲口吻說,「切勿以身試法!」 

縣府強調,嘉縣目前是少數零確診縣市,絕不容許任何人為一己之私,打破社區防疫的漏洞。因此,日前有3位民眾3月5日到21日,在居家檢疫期間私自外出,警方接獲舉報後,隨即由衛生所協同警察到現場查訪,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特殊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衛生局依擅離時間給予裁罰,並在25日開出3張罰單,各裁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2月25日公佈,實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違反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者,將依擅離時間加重裁處10萬到100萬罰鍰。 

衛生局代理局長趙紋華表示,截至25日止嘉義縣共開罰5人,依違反規定的情節輕重,分別開罰1人5萬元、1人15萬元,以及3人各30萬元。提醒居家隔離或檢疫民眾,在隔離或檢疫期間,應完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如未配合而違反規定,將依法從重裁罰,絕不寬容。

嘉義縣政府出示公文強調,違反居家檢疫相關規定者,依法裁罰。   圖:嘉義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