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邱姓婦人(54歲)透過臉書社團高價販售口罩,桃園地檢署日前獲報後,指派民生專組檢察官黃冠中偵辦,於20日指揮基隆市警局、桃園市警局大溪分局,並會同市府衛生局,持搜索票前往邱女大溪住處,當場查扣一萬多片的口罩。
檢方指出,經查邱女自109年3月初起在網路臉書社團販售口罩,並宣稱販售的是醫療用口罩,以每50片900元的價格販售,顯然高於目前市價。訊後,邱女涉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哄抬防疫物資價格罪,犯罪嫌疑重大,唯無羈押必要性,諭知以15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提醒,目前市場上民生物資充沛,並無匱乏之虞,民眾勿須囤積搶購物品,若有哄抬價格或無正當理由囤積而不應市銷售者,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對於其他有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的飲食物品,或以強暴、脅迫妨害前開貨品販運,或有意圖影響前開貨品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等,依刑法、傳染病防治法等規定,均屬違法行為,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